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避免未成年人受到烟草侵害,提高跨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能力,2021年7月,广西崇左市宁明县烟草专卖局会同宁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印发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必须报告》。7月23日,宁明县局组织执法人员会同县检察院执法力量联合开展了“烟检携手,共护未来”行动,对全县范围内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的零售户和电子烟店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双方执法人员一方面依法查看了各经营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张贴了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对一些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相关标识的经营者作出口头警告,要求立刻整改,并现场补贴相关标识。另一方面执法人员就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向各经营户的负责人进行了宣传贯彻,并重点强调了其中的涉烟条款,提醒他们未成年人是民族和社会的未来,不要因为蝇头小利而去破坏祖国的希望。联合执法组还在各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必须报告》海报。
此次“烟检携手,共护未来”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得到了经营者们的理解与支持,经营者们纷纷表示将合法合规经营,坚决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未来,宁明县烟草专卖局还将加强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局、教育局及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设协作机制,共同撑起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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